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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年度校级科研项目申报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0年04月10日   来源:

各部门学院:

   为做好2020年度校级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校级科研项目共分三类:自然科学研究项目、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和服务地方研究项目。

二、申报范围

本次项目不设申报指南,申请者应紧紧围绕国家和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结合学校学科建设需要,根据自身的研究基础和特长,自行拟定研究题目。

三、申报条件

申报重点项目:主持人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学位;

申报一般项目:主持人仅限于中级及以下职称的青年教师。

在研的校级科研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此类课题。

四、申报数量和资助额度

资助项目实行限额申报,自然科学研究项目、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和服务地方研究项目共计60项,其中重点项目原则上不超过15项,每项资助0.8万元;一般项目不超过45项,每项资助0.3万元。学校将按照相关要求对申报项目进行评选。

五、申报流程

学校将按照本校科研立项的相关规定认真组织项目初审,择优立项,并在校内公示。

项目申报材料包括A表一式1份,B表一式1份,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汇总表一份(由各学院教研办汇总)

各学院由教研办统一收取、汇总后交至科技处(逸夫楼401室),电子版汇总发送至指定邮箱。

学校受理项目申报材料截止日期:2020年511日下午下班前,过期不予受理。

六、注意事项

申请校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同期只能申报1个项目。

研究期限一般为3年,各类项目的起始时间均为2020年5月。

 

联系人:张利华、王子龙、杜莹莹

联系电话:3103086、3103087

电子版发送邮箱:kjczsk@163.com

 

 

                                            科学技术处

2020年4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