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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2020年度自治区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项目集中结题和清理工作
发表时间:2021年01月12日   来源:

各学院、各部门:

现将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关于做好2020年度自治区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项目集中结题和清理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通知原文网址:https://www.nmgov.edu.cn/xxgk/zfxxgkpt/xxgkml/202101/t20210111_64347.html,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做好结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项目结题申请材料由各学院、部门审核后,于2021年3月23日前报送科技处401。报送材料包括:

1)《结题报告》原件2份;

2)《专家鉴定意见》原件1份;(专家组成员中,本校专家不得超过1/3)

3)《内蒙古自治区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项目计划任务书》复印件1份;

4)项目成果复印件1份,出版专著应最少提供1册原著(未出版的书稿需有出版社计划出版证明),研究成果须标注“内蒙古自治区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

5)项目结题一览表电子版1份。

2.申请延期结题的项目需报送项目延期申请表2份。
  3.申请项目变更的(2019年及以后项目)报送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2份。

项目结题一览表电子版发送至科技处邮箱kjczsk@163.com,(务必在邮件标题中注明“××结题材料”字样)。

 

联系人:张利华 杜莹莹      联系电话:3103087

 

 

 

                             科学技术处

                         2021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