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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校级科研项目申报通知
发表时间:2021年04月15日   来源:

各部门、学院:

   为做好2021年度校级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校级科研项目共分类:科学研究项目(自然科学研究项目、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服务地方研究项目师范教育专项和艺术基金项目

二、申报范围

本次项目不设申报指南,申请者应紧紧围绕国家和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结合学校学科建设需要,聚焦二级学院团队研究项目储备库进行选题

三、申报条件

(一)申报重点项目:主持人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学位;

(二)申报一般项目:主持人仅限于中级及以下职称的青年教师。

(三)在研的校级科研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此类课题。

申报博士基金项目的教师不得申报上述四类项目。

四、申报数量和资助额度

资助项目实行限额申报,科学研究项目(自然科学研究项目、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服务地方研究项目师范教育专项和艺术基金项目共计70项,其中重点项目原则上不超过20项,每项资助0.8万元;一般项目不超过50项,每项资助0.3万元。学校将按照相关要求对申报项目进行评选。

五、申报流程

(一)学校将按照本校科研立项的相关规定认真组织项目初审,择优立项,并在校内公示。

(二)项目申报材料包括A表一式1份,B表一式1份,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汇总表一份(由各学院教研办汇总)。

各学院由教研办统一收取、汇总后交至科技处(逸夫楼507室),电子版汇总发送至指定邮箱。

(三)学校受理项目申报材料截止日期:20215月24日下午下班前,过期不予受理。

六、注意事项

(一)申请校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同期只能申报1个项目。

(二)研究期限一般为3年,各类项目的起始时间均为20215月。

 

联系人:奇寅

联系电话:3103087

电子版发送邮箱:kjczsk@163.com

 

 

科学技术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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