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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伦贝尔学院关于2020年科研项目、科研平台、高水平科研成果配套科研经费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1年04月27日   来源:


按照自治区和我校相关文件,结合我校工作实际,根据2021年3月3号党委会精神,给予以下成果和项目经费匹配。

1.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2019年度自治区高等学校重点(工程研究中心)认定工作的通知》、《内蒙古自治区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通》等文件要求,现对2020年省级以上科研平台、市级以上科研项目,按到账经费的1:1配套,具体名单见附件1-3,请项目负责人按照《呼伦贝尔学院科研经费管理办法》在云杰系统中申报项目预算(支出科目至少三项),纸质预算申报申请单送至科技处507审核签字,联系人:张利华、奇寅。

2.依据内蒙古自治区贯彻落实《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负面清单(征求意见稿)相关要求,高水平成果以科研项目形式配套科研经费,按《呼伦贝尔学院科研成果奖励办法》文件执行。请2019和2020年度获奖相关教师(见附件5)填写呼伦贝尔学院优秀科研成果后期资助项目计划任务书(附件6),纸质版一式两份,于2021年5月15日前送至科技处401王子龙老师处,电子版发送至王子龙老师企业微信。

3.根据学校转型发展及学科建设的需要,为硕士学位点专任教师团队设立学科建设专项。团队人员名单见附件4,请团队教师填写学科建设专项计划任务书(附件7),纸质版一式两份,于2021年5月15日前送至科技处507杜莹莹老师处,电子版发至杜莹莹老师企业微信。

4.学校转型发展,提升学校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及应用研究能力的需要,为2021年度横向项目到账经费按1:0.5配套。请项目负责人填写呼伦贝尔学院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计划任务书(附件8),纸质版一式两份,联系人张瑞老师。

 

 

                                     科学技术处

2021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