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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2年度自治区高校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1年07月28日   来源:

各学院、各部门:
   现将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发布的关于做好2022年度自治区高校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原文网页:

http://jyt.nmg.gov.cn/zfxxgkpt/xxgkml/202107/t20210727_1792850.html,望各部门认真阅读领会通知内容,组织好申报工作。

一、申报条件

项目申请者应为高校在编或在岗人员,并符合以下条件:

1.自然科学类和人文社科类项目:重点项目申请者应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学位;一般项目申请者应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或硕士以上学位。

2.思政专项:项目申请者不限职称和学历。优先支持思政课教师、班主任、辅导员等一线思政工作者申报项目。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本次项目:在研自治区高校科研项目、教育科研规划课题负责人;在研自治区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社科基金项目负责人;在研教育部项目负责人;在研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社科基金项目负责人;其他在研课题与拟申报项目研究内容完全一样的,不得申报本次项目。

二、申报数量

1.项目实行不限额申报。重点项目不超过各校申报项目总数的20%。

2.除思政专项外,申请者(指项目主持人,下同)年龄在40周岁以下的项目不低于学校申报项目总数的70%。

3.每个申请者只能申报一个项目。

、申报流程

本次项目申报采用网上申报的办法,申请者要认真阅读并严格按照《内蒙古自治区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申报操作手册》进行规范操作(见通知原文附件),网上申报截止日期为2021年8月20日,并由科研处进行网上初审

四、纸质材料

项目申请人于2021年8255点前,将审定后的项目申报纸质材料一式一份(从系统“申请材料”中导出),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A、B表分开装订分别左侧装订,报送至逸夫楼507,逾期不予受理。

以上材料以学院、部门为单位统一报送,不接受个人报送。

 

联系人:张利华 杜莹莹       联系电话:3103087

 

 

 

科学技术处
 2021年07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