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
现转发《自治区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培育申报工作》的通知,为深入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完善制造业创新体系,提升制造业创新能力,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制造业创新中心工作指引》(内工信科电字〔2021〕442号,以下简称《工作指引》)要求,决定开展自治区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培育申报工作。
有意向申报的老师们请于2023年5月6日前将《自治区级制造业创新中心申报书》和《自治区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方案》(附件1、附件2,纸质版、电子版光盘一式两份)报送至科学技术处507,电子版发送至kjczsk@163.com。
科学技术处
2023年3月31日